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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办联发〔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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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商务部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农村青年抓住信息化进程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宽创业致富渠道,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团中央、商务部决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技能培训、金融支持、领建站点等途径,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支持农村青年电商与涉农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加强合作,拓宽特色品牌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组织青年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领创建基层电商服务点;通过网络新媒体加强对农村青年的联系扶持和创业服务,更好地吸引和凝聚广大农村青年,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有效覆盖面。
二、工作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意愿通过电子商务创业致富的农村青年。重点培养依托电子商务发展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以及各级涉农创业青年协会组织成员。
三、工作内容
1.技能培训。整合政府、社会和团属资源,依托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围绕电子商务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内容,采取集中式、片区式、互联网远程教育等形式,为农村青年提供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帮助农村青年掌握网络店铺申请、网店美工、产品设计与发布、在线沟通、订单处理、网络支付与安全、营销技巧、售后服务等实用技能。依托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电商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实习和孵化基地。
2.金融支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充分利用各地设计开发的“青”字号专属金融产品或依托金融机构现有金融产品,设计“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在授信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重点向电子商务创业青年倾斜。将电商销售流水纳入担保依据,创新担保方式。结合电子商务行业特点,探索利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拓宽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的融资渠道。协调有关部门通过设立发展基金、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方式,为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提供支持。
3.领创建站点。择优选择依托电子商务发展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以及各级涉农创业青年协会组织成员领创建县级区域电商服务中心;鼓励农村创业青年加盟或投资建立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依托邮政部门“邮掌柜”系统,鼓励农村青年领创办邮政便民服务站点。推进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网络代购、产品销售、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和农村青年创业服务的有机结合。
4.跟踪服务。联合农业、商务部门以及各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开展网店货源对接,加强农村青年网店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通过设立协会会员专馆、开展专题展销活动等,打造农村青年电商网络展销平台或网络集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与物流企业合作,降低仓储配送成本;依托各级涉农创业青年协会组织,成立电子商务分会或联谊会,为农村青年电商提供沟通交流平台;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大赛、诚信示范网店评选等活动,培育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职责分工
1.共青团组织。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参与课程设计、邀请授课老师、培训班日常管理等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为培训对象提供政策支持、跟踪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村青年电商创业的金融产品,开展金融服务;将培育对象纳入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录入工作台帐,提供跟踪服务。其中,团中央负责整体统筹和政策、资源争取,协调电商龙头企业等机构开办全国示范培训班,支持部分省份开办中、高级电商培训班;各省级团组织负责与本省商务、邮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对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施载体,开展以电子商务创业提升培训为主的示范培训班,并进行工作考核督导;市、县团组织具体落实培训等任务并提供跟踪服务,重点以电子商务创业入门基础为主开展培训,对电商从业者聚集较多的区域也可适当开展提升培训。
2.商务主管部门。将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纳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予以支持,鼓励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和扶持农村青年领创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站点,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服务水平,探索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将农村青年创办的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纳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五、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对于促进农村青年创业致富、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2.加强沟通协调。各级团组织、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要聚合政策,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共同促进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营造良好农村市场环境。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对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形成社会影响,引导更多农村青年运用电子商务创业致富。同时要引导农村青年电商注重食品安全,诚实守信经营,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各省级团委、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分别报送至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 系 人:董文斌 赵亮
电 话:010-85212188
传 真:010-85212812
电子信箱:ncfzc@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邮 编:100005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联 系 人:谭磊
电 话:010-85093663
传 真:010-85093703
电子信箱:tanlei@mofco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邮 编: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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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