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医治城市病的新药方。2013年,住建部等国家部委出台了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的相关政策。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首次明确将智慧城市作为我国城市创新发展的基本形态之一,随后,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理念、指导原则、支持政策等。当前要做的是冷静思考智慧城市的本质,系统把握智慧城市的智慧到底是什么和怎么实现。
智慧城市的本质
智慧城市,作为信息时代的城市存在形态,其本质特征是在一般性城市本质之前添加了信息和网络技术的限定词。也就是说,智慧城市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到能够对城市资源配置进行根本性影响时的城市形态。与历史上存在的传统城市形态比较而言,智慧城市依靠其信息和网络技术优化了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效率,创新了城市治理的制度规则。传统城市中,信息传递是线性的,由信源到信宿,往往不可逆,信息也就容易在这种线性传递中形成信息阻隔和垄断,很多群体据此而能对资源进行不对称占有,而导致资源公共性下降,使得资源配置的社会意义削弱,城市发展也陷入碎片化和补丁化,系统性风险上升。而智慧城市中,因为信息传递技术的革命,信息即时共享消除了信息垄断,瓦解了资源垄断的基础,从而为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可能,也为解决传统城市存在的各种碎片化问题提供了可能。
可以说,智慧城市的智慧,关键在于决定资源配置的信息因技术发达而得以公开,使得所有社会主体获得了平等参与城市资源配置的可能性,以此推动城市各项事务朝着公开公平公正之路前进。从主体角度看,智慧城市就是民众即时共享决策信息,实现共同治理的城市形态。从客体角度看,智慧城市就是全部资源能够经济地、生态地在多用途上实现最优配置的城市形态。从人际关系角度看,智慧城市就是一个能够推动社会主体充分博弈,确保利益关系能够不断动态优化调整的城市形态。
走向智慧城市
建设智慧城市首先需要城市管理者转变观念,实现自我革命。传统上,城市管理者作为城市运行规则的制定者,形成了规则制定的惯性心态,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规则都要由这个群体来制定、发布、监督执行,否则以普通百姓之素质和能力,是难以有效运营城市的。这种认知的潜在前提是,普通百姓智商能力不如己,风险分析能力不如己,说白了就是“老百姓比我傻”。这种思维必然形成城市管理的科层制,信息传递基本按照上下科层的线性关系进行。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层出不穷,信息的线性传递模式被打破,老百姓和城市管理者理论上可以同时获得城市各个要素的信息,而拥有信息就拥有了决策权力,也就拥有了资源配置的权力。这种状态下,原有的科层制陷入无效,原有的城市管理者存在的必要性削弱。因此,智慧城市必然要求城市管理者进行自我革命,转变观念,优化职能,以百姓为本,还权还利,实现对城市发展的共同治理。
转变了观念,形成了统一的信息网络,接下来的关键是要运用大数据技术,把握城市发展的方向,引导资源朝着更加可持续的方向进行配置,以解决城市资源配置失衡、城市病突出等问题。确定一个城市的发展方向,必须回归城市的本质。一个城市的可持续性必须考虑到资源、人、需要、关系结构及趋势等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引导性措施,扎实推进。
城市是为人的需要而诞生的,城市的智慧也必然体现为满足人的需要的能力。作为一群人的聚居地,城市的智慧程度实际上体现了这群人怎么满足群体内每个个体需要的能力。可以说,有了技术网络,有了发展方向,只是仅仅具备了智慧城市的必要条件,而要长久保持智慧,其关键是运用法治思维,走群众路线,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处理好城市居民的利益诉求和权利保障的问题。